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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一起沉积了二十年的错案谁来平反?

时间:2025-06-15 16:45:11    来源:焦点日报    

这是一起一名警察一手制造出来的冤案,方法是他笼络一名在职法官和一名刚刚退休的法官制造出荒唐的判决。如今,三人已皆不在人世,一位刚退休便去世了,一位没退休就去世了,另一位勉强算是终老吧,早早地被阎王爷点名。有人说,是他们坏事做多了,有人说是做亏心事自己压力也大,积久成疾。

这名警察名叫秦洪轩,而两名法官就叫他们小杨和老孙吧。

受害者是位地道的农民,名叫杨宝文,他现已年过六旬,身体倍儿棒,儿孙满堂。可是,一提那件事,那三个人,心里还在流血,因为,二十年了,他当了八年上访户,两次在重大节日时被拘留,头上到现在还顶着个“老赖”的头衔。

警察法官联手:硬将一个打工者弄成“合伙人”

接到杨宝文的投诉,记者着手调查此事。

故事得从2006春天说起。

这一年,身为辽宁锦州凌海市公安局一名警察的秦洪轩,不知从哪里知道,本市沈家台镇大雷村有个采石场,石头质量很好,于是他二话没说,就凭着自己的身份将这采石场承包下来。在与大雷村委会签订了承包合同之后,便马上组织人马开始采石。村里有位叫杨宝文的村民,是个在采石场干了多年的放炮手,且此人在村中还很有话语权,于是,秦洪轩便第一个将此人招了进来,双方还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并通过杨宝文在村中招几位采石工,王庆友便是其中一位。

一个月后的一天,天上下起了雨,王庆友便和几个人躲在运石头的大货下面,这时,因下雨山上有石头滚落,王庆友急忙从车下窜出想躲开石头,由于动作太猛,他们的头部重重地撞在车的底盘上,昏迷多日才醒来,后经鉴定为二级伤残。

本来,秦洪轩为采石场承包人,在与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合同中明明写着,如果石场出现了安全事故,承包人也就是秦洪轩要负全部责任,与村委会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是,此时秦洪轩却不想揽这个责任,一是钱数不会少,二是身为在职人民警察出来做生意还出了事故,快退休了怕这个警察身份难保,于是他想出个主意,那就是让王庆友去凌海市法院当原告打官司,并告诉王庆友,一切他全安排好了,法庭上全按照他安排的说就完了。

于是,村委会、采石场执照的法人及大货车车主等全成了被告,介绍他去采石场干活的杨宝文当然也在其中。开始,杨宝文觉得,他们两个都是与秦洪轩签劳动合同的,都是拿秦洪轩工资的,当了被告又何妨?没想到,一审判决下来后,杨宝文傻了,判决书上明明写着他是合伙人,总共26万的赔偿杨宝文要承担50%,共计13万元,而秦洪轩只承担30%,大货车车主和本人各承担10%。

检察官的抗诉:刚见曙光的案子又陷黑暗

杨宝文告诉记者,他虽然没什么文化,也不懂多少法律知识,但活了这么大岁数,在采石场混了这么多年,知道这判决书在胡说八道。

杨宝文说,判决会对自己不利他是有预判的,因为,在王庆友刚出事时,秦洪轩就找到他说:“王庆友你们是亲戚,你替我全担下来,法院和伤残鉴定我都有人,判不了他几个钱,然后我把你们一家子全弄到凌海市,给你们两口子和孩子都找个工作,这样大家都好。”可杨宝文说什么也没干,秦洪轩当场仍下话:“不干?我让法院让你拿大头”。

(坐在儿子家中,老两口又忍不住拿出那些让他们心碎的判决书)

杨宝文虽然知道秦洪轩要坑他,但让他承担一半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杨宝文是合伙人”。此一审判决的主审法官便是小杨,秦洪轩的代理人则是刚刚退休的原副庭长老孙。

针对此,杨宝文哪里能认可?他想马上上诉,但是,上诉需要钱,他想到了检察院,于是将他的证据交到了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一看便知这是个错案,便马上进行了抗诉。

检察院的抗诉是有成果的,在凌海市法院重审时,将杨宝文的责任从50%降到了20%,赔偿金额变成5万余元,但是,杨宝文还是不服。正当他准备上诉时,秦洪轩却上诉了,锦州市中级法院将此案发回重审,这次重审,凌海市法院又判了回去,重新认定杨宝文承担40%的责任。

八年的上访路:倾家荡产只为一纸公道

杨宝文说,在法庭上,针对他是合伙人的问题,村委会、村书记、村长还有多位村民出证,证明他与秦洪轩是有劳动合同的,每月同王庆友一样,是领工资的,但是,法庭对这些人、这么多证据置之不理,硬给他判个合伙人。

见在法院这里没有指望了,从此,杨宝文走上了上访这条路,省城沈阳和北京,不知道去了多少次。杨宝文说,在这些年当中,家中地不种了,家中也无人住了,他举家借钱上访。在上访当中,法院要执行他,他不给钱,于是被法院打成了“老赖”,这期间,他先后两次被拘留,都是在端午节和中秋节当中。

杨宝文说,记不住是哪一年了,省高院常接待他上访的人告诉他说,法院判他的钱不用拿了,意在这是个错案,但杨宝文不服,非要个一纸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来证明法院是错的,他是无辜的,但是,这纸文书至今天也没有拿到。

记者手记:改判个错案咋就这么难?

在司法的宏大叙事中,一审判决本应是公正天平上精准落下的砝码,是对事实与法律的一次严谨衡量。然而,现实却常常残酷地撕开理想的面纱,让人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沉重的问题:改变一个错误的一审判决,为何如此艰难?

类似杨宝文的事情在中国并不罕见,二十年了,一手制造这个错案的人也早已不在人世,但是,这个错案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杨宝文说,他现在想找个工作,好一点的地方去不了,因他被拘留两次全有案底,头上的“老赖”帽子还没有人给摘下来。

纵观杨宝文的遭遇,记者忍不住要问几个问题。首先是,这样明显且证据充分的案子,在这个凌海市法院怎么就能判成这个样子,在这里,法律呢?法官的职业道德呢?锦州市中级法院怎么也能睁只眼闭只眼?难道那位秦洪轩也能左右这里的法官们?还有,身为人民警察的秦洪轩,在职之时就能出来做生意还出了事故,那这个市的公安系统有多少人在这样做呢?这里的警察怎么这样特殊?还有,刚刚退休的法官怎么就能在本法院为人代理案件? 杨宝文的错案谁来平反?

在中国司法体系当中,改变一个错误的一审判决确实很难,但我们不能因为困难而放弃追求司法公正的努力,杨宝文在这方面的做法,似乎能看到点什么。(记者凌民)

编辑: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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